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致咸阳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咸阳市广大城乡居民:大家好!

 

咸阳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望广大城乡居民在征缴期内尽快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您患病就医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一、征缴时间:

 

一般参保人员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的9月20日-2023年的12月20日,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6月30日,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二、缴费对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8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40元。

 

四、缴费方式: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需要在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选择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完成缴费。参保登记流程请扫描“咸阳医保”公众号二维码了解更多参保登记缴费详情。

 

特别提醒:

 

全市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民政部门12月31日前认定人员为准。在集中缴费期内: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每人给予380元全额资助参保。

 

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人给予215元定额资助(淳化县为省级重点帮扶县,其标准为255元)。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2023年9月2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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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