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7个部委办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梧政规〔2023〕5号)文件精神,经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关于落实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的通知》(梧金管委字〔2023〕8号)执行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40万元。

 

二、本通知仅适用于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三、以上政策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1月31日止。

 

附件:

1.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2.关于落实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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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