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辽司通〔2023〕2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1.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