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北州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的通知

北政办〔2024〕23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海北州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经州政府4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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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

 

为做好全州工业经济调度服务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奋力推进全州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海北州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青海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大会精神,强化要素保障服务,降低实体成本,为做大工业总量、促进工业转型、提升工业效益、发挥“工业挑大梁”作用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为确保要素保障机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相关地区和各职能部门健全机制,统筹整合资金、用地、能耗等紧缺要素资源,为全州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要素保障服务,使企业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用工、融资等成本得到有效降低或合理控制,要素部门的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实现“要素跟着企业走、服务围绕企业转”。

 

三、工作机制

 

为强化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合力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发展,根据州政府工作安排,成立海北州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工作组:

 

组 长:张胜源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阿 琼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尕玛才仁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曹际强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马如祥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哈文秀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韩 石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组 员:贺德龙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晓峰 门源县人民政府县长

贺生杰 祁连县人民政府县长

斗 拉 刚察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世英 海晏县人民政府县长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州教育局局长

张启峰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苏增伟 州财政局局长

盛韶民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 增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清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长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登才加 州水利局局长

华卡才让 州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麻叶拉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吴朝忠 州统计局局长

毛茸保 州税务局局长

孟云龙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北分局局长

刘 镭 人行海北州分行行长

张永祥 国网海北供电公司总经理

罗布加 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启峰同志兼任,牵头负责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建议,协调各县、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请自行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要素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研究上级利好政策,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时,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切实解决项目资金需求,不得拒绝企业合理需求。着重从保障生产要素稳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搭建产需对接平台等方面制定支持措施,有效弥补特定发展阶段下普惠性政策的不足,与省级、县级政策形成差异化、层次性的支持体系,以支持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发展方向、发展特点的企业,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等)

 

(二)完善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各工业企业生产区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立足当前和长远,务必解决生产区用电、用水、用气、用暖、运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资本等投资主体参与。(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三)强化工业用地保障。统筹安排用地指标,按照“科学分类、差异对待、精准保障”的思路,将重点工业项目划分层级,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将有限的新增用地指标精准分解到项目。积极实施上门服务、超前服务、主动服务、全程服务“四个服务”保障机制,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台账、上门指导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时,禁止出现“用地难”“用地慢”等情况,高效服务项目建设,全面实现报批提速提效。(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各县人民政府等)

 

(四)加强电力需求保障。及时掌握园区用户电力需求,积极推进电网项目建设,优化我州电网结构,提升各级电网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优化用电业务办理流程,做好项目施工用电、电力管线迁改等服务,不得发生用电业务办理和电价政策执行不规范、故障抢修超时限等情况,切实提高供电能力,满足园区用户用电需求。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改造,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优惠政策。引导用电量负荷较大的高耗能企业优先使用州内绿电解决消纳问题,降低企业发展成本。(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国网电力海北供电公司,各县人民政府等)

 

(五)强化工业用水保障。全方位提供“保姆式”服务,提前介入,在保障民生用水的基础上,优化用水报装流程,压缩取水许可办理时限,不得出现缓办、拖延等现象,全力保障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水需求。全面排查管网通达情况,减少管网漏损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节水技术改造、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节水措施,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牵头单位:州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各县人民政府等)

 

(六)强化用工需求保障。成立企业用工要素保障工作专班,通过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工业企业、重大工业项目用工诉求,分类制定需求清单和问题清单,并通过“春风行动”现场招聘活动和“一对一”线上面试等方式快速响应解决企业需求。立足州内工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和就业前景,寻求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机会,优化专业设置,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企业用人用工队伍的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局,各县人民政府等)

 

(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北润助融”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和北润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融资“经纪人”作用,进一步缓解工业企业融资困难。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工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延长借款期限、减免息费等额外优惠加大对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信用等级,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贷款抵押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牵头单位:州财政局(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北监管分局、人行海北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县人民政府等)

 

(八)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通过“一微一端”、整理政策汇编、入企宣传等方式及时向企业推送惠企最新政策等信息提示,与企业沟通并协调解决企业科技创新政策需求,有效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技术能力积累和提升。以研发项目、技术改造为载体,支持协助工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项目,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与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联动服务机制,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科技辅导服务,通过开展政策落地操作辅导,让企业真正享受政策兑现产生的红利。(牵头单位:州农牧和科技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文体旅游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等)

 

(九)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州级领导包联企业督导帮扶机制优势,搭建产品供需推介平台,不定期组织开展由政府搭建平台、企业展现产品、以产业链延伸筑固本地产品与本地市场相配套为内容的工业企业产品对接推介宣传活动。支持和引导我州工业企业积极参加“青洽会”、生态博览会以及各省(区)市合作交流等展会活动,畅通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切实帮助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打通区域内产品供应链条,助力企业拓市场提能级。(牵头单位: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对口援建办〉、州农牧和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工商联,各县人民政府等)

 

(十)强化工业能耗管控。及时优化在建、拟建项目投产达产时间、能耗增量需求,动态优化地区年度用能指标。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鼓励和引导世纪奥凯、唐湖电厂等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建立州县两级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联合机制,按照用能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年度用能计划,合理配置要素资源,能耗指标优先保障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和优质产业、优质企业。(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要素保障是巩固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基本走势、加快推进稳中向好运行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把抓要素保障服务作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机制工作组办公室作用,及时将企业反映要素保障、服务等问题反馈给各相关单位,限时答复、限时解决。对重大要素保障问题,及时报请工作组会商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最大程度释放政策效应作为要素保障工作的中心内容,借助各种平台和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面和影响力,引导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要素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发布: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