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4〕4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领域高技能人才可参照学习。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

 

二、培训方式、内容

 

继续通过“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drz.yxlearning.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远程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注册登陆“平台”或者在手机端下载“日照专技教育”APP进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在线学习;也可以参加单位组织的其他培训和进修,或自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60学时。

 

(一)网络培训方式

 

1.公需科目培训

 

2024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发展”专题系列课程。

 

专业技术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平台,免费参加在线学习,平台课件配有电子教材和视频讲座。学完相关课程即可在线考试,每位参训人员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不合格者需申请重新学习。

 

2.专业科目培训

 

平台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课件的设置涵盖了我省全部职称系列,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职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知识,课件收费标准为0.80元/学时。学习期间课件随机弹题测试,保证专技人员学习效果。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选修。培训合格后可自行打印由平台自动生成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二)其他培训和学习方式

 

1.公需科目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2024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培训教材围绕本次培训内容自行到书店购买正版书籍。公需科目学习方案须包括:学习方式、教材内容、考试安排、报名人数、监督措施、联系人的手机和电子邮箱等内容。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发〔2016〕15号)要求做好相关备案和建档存档工作。采取集中培训的单位要做好上课签到检查工作,确保出勤率;考试结束后,应携带培训考勤签到表、考试试卷、人员名单(包括:序号、姓名、单位、考试成绩)电子版等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采取个人“自学”方式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手写学习笔记(电脑打印或复印无效),字数不低于5000字。

 

2.专业科目培训

 

(1)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获取专业科目学时。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根据主题确定科目内容,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等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应按照日人社发〔2016〕15号规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备案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通过平台“单位培训计划”模块填写培训相关信息并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备案表》(见附件1),经审核同意的项目培训方可认定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获取专业科目学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定位是培养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技术人才。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根据培训机构发布的职业培训公告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根据《日照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日人社字〔2023〕77号)要求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培训学时可登记为参训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时间安排

 

2024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网上集中培训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继续教育情况选择补学2019年至2023年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其他培训和学习时间按年度计划自行安排。

 

四、平台管理及数据信息采集要求

 

我市平台管理模式为“分级管理、分类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指定系统管理员完成平台注册,并分级分类进行审核注册信息,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信息可由各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批量导入(登录单位账户后点击“批量导入”下载《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也可在单位注册完毕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注册,单位进行审核。已经对学员信息批量导入过的单位,不需再导入;如人员变化较大可根据情况选择重新批量导入或学员自行注册。

 

办理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其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档案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册信息参加学习。

 

五、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确保顺利推进。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通过大规模线上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准确。为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便于掌握和管理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情况,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相关信息,杜绝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发生,确保2024年度继续教育网上在线学习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确保全员参与。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安排,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全员注册、按需开展在线自主学习,及时完成全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任务,为今后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档备案,规范培训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管理,及时建档存档,包括学员花名册及学习培训班次、内容、考核结果等,以备检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全市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有问题的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技术支持及联系电话

 

1、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68962778。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报名、学习、考试、缴费方式等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33-8866227;电子邮箱:zyjsryglk@rz.shandong.cn。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备案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pdf
  2.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备案表.docx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