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关于202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的通知


衡水市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中省属驻衡等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审查时间自通知之日至6月30日。

 

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报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02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综合表;

 

2.营业执照(企业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3.2023年12月工资发放表;

 

4.单位与职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5.办理社保登记的证明材料(2023年12月参加社会保险费凭证);

 

6.单位职工花名册;

 

7.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表(企业单位提供);企业人员较多的可以填写《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情况表》。

 

8.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及患职业病职工保障情况。

 

202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综合表、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情况表,可由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资料下载中下载。

 

请各用人单位按时到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进行202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对逾期未报送审查书面材料,拒绝参加审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北厅一楼东侧劳动监察窗口。

 

联系电话:2215023

 

二〇二四年四月


附件下载:

  1. 202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综合表.xls
  2.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表.xls
  3.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情况表.xls


相关文章:

  1.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的公告 [2024-04-30]

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