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公布《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程序》等五个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

冀直住房资管〔2009〕14号


为进一步加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方便省直单位和干部职工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制定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转移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等五个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程序,现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
发布:200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