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合肥市2000-2020年职称评审个人身份信息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实现全国职称信息跨地区核验任务,同时为实现全省职称网上评审提供数据支撑。现就采集职称历史数据,并推送至国家人社部相关系统平台提供网查核验服务公告如下:

 

一、关于“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2021年以来,国家人社部积极推进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验证服务,计划分批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在线核验,为全国性职称证书官方核验平台。同时,我市职称评审数据与该平台数据接口连通,自2021年起,在我市评审的职称证书信息,个人可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进行核验,网址:https://www.12333.gov.cn/portal/index

 

二、关于历史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说明

 

因“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数据需收录职称证书持有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等,我市2020年及以前的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暂不能完全在 “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验(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已成功采集历史职称证书相关数据的,

 

可以在平台进行查验),根据人社部有关职称历史数据采集工作要求,现就采集合肥市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集范围:2000年至2020年,在合肥市各系列专业评委会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职称证书,但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上查验不到信息的。

 

2.采集内容:申请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合肥市职称历史数据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正确填写信息后打印并个人签字)扫描件和电子版。

 

3.采集方式和时效:将所提供的材料(压缩文件1份,以个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fpszx@126.com。市人社局根据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定期对收到的材料信息,对照各职称评委会历史评定记录进行核对、采集,对数据齐全、符合要求的,推送至“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温馨提示:

 

1.为避免职称证书信息重复采集,申请人应先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确认查验不到后,再参与信息采集。

 

2.“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职称证书信息成功采集后,一般2个月左右即可在平台进行查验。

 

3.申请人应据实、诚信提交证书信息,对提供虚假职称证书的,按照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之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0551-62674267

0551-63536513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