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关于开展第五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第五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国籍不限,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在省内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1)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推荐;

 

(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荐;

 

(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研究推荐;

 

(4)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见附件1),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申报。各单位推荐时要兼顾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和产业创新类人才,进一步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点突出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人才的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

 

2.按照隶属关系,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复核以及对推荐上报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绩水平能力等出具鉴定意见后报市人社局。

 

其中:经3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属同行业的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随材料同步提交。

 

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选拔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创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3.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将申报书、证明材料、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等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人力人才开发科。相关附件电子版可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需分别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在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人社局人力人才开发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4-2289366

E-mail:491194281@qq.com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获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docx
  2. 附件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x
  3. 附件3专家推荐表.docx
  4. 附件4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docx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