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计划面向国内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作为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范围为:首批42所“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已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含当年毕业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不得报名。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现役军人、报名截止之日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或民营企业在职职工。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此次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引进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三、政策待遇

 

(一)采取“事业引进,企业使用”的方式,引进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满后,业绩考核合格的,可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也可选择进入市属事业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

 

(二)引进人员在企服务期间,企业负责引进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按规定为引进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在企服务期满后进入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等。

 

(三)引进人员工作时间自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算,服务期满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在服务企业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履职年限。

 

(四)引进人员在企服务期间,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负责日常管理。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员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由市人才发展中心配合引进人员再行选择市内其他企业继续开展服务(服务时间连续计算);引进人员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四、引进程序

 

引进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复核、政企联合面谈、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与企业签订协议,纳入重点产业储备人才管理。

 

(一)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填写《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报名推荐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及电子版《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xzdcyrc@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序号+用人企业名称+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1+玉溪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XX大学+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所列“专业或研究方向”不区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09:00至5月24日18:00,非报名时间段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二)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根据报名人数并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业水平、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未进入资格复核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核及面谈。面谈在玉溪市组织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谈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需现场提供《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报名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满足岗位履职能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人才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开展。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开展拟引进人员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五)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协议签订。经公示无异议,拟引进人员与市人才发展中心签订就业协议,协议期限原则为5年,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违反法律法规、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引进各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未尽事宜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0877-2021406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13957

 

附件:

 

1.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引进岗位表

 

2.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报名推荐表

 

3.玉溪市2024年重点产业储备人才基本信息表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