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面向中山人才配租市级人才房的通告


根据《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级人才房房源实际情况,现对2024年度面向中山人才配租市级人才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供应房源157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费用标准

 

三、配租对象范围

 

(一)优先配租对象

 

1、顶尖人才;

 

2、特聘人才;

 

3、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4、正高级职称人才;

 

5、博士人才;

 

6、青年后备人才;

 

7、高级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

 

8、广东优粤卡持有者;

 

9、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

 

10、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市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11、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或平台科技人员;

 

12、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13、柔性引才人才;

 

14、各镇街急需人才。

 

(二)其他配租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师技能等级的人才。

 

四、配租原则

 

(一)人才房保障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应优先满足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同层次人才根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安排入住。如房源紧张或经调剂无合适房源的,按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如申请人放弃选房的,后序人员依次递补。

 

(二)获得配租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的人才(用人单位),自弃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

 

(二)非国企、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三)人才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四)非我市财政供养人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及其他安居政策。

 

六、申请方式

 

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山人才安居”,点击“入住申请”,填写资料即可申请。

 

咨询电话:0760-88168666,0760-88327026,13928128101

 

中山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