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酒泉市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监督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方便广大居民群众监督,现将整治内容和监督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市医保系统及各定点医药机构

 

二、整治时间:2024年3月至12月

 

三、整治重点内容

 

聚焦医保领域政商勾连搞利益输送、定点医药机构过度检查、滥用耗材、倒卖药品等套取医保基金及欺诈骗保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施“精准打击”。巩固2023年整治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检查、过度诊疗、药品耗材超范围使用、医保药品倒卖、虚假就医等重点行为和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等重点领域的整治成果,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一批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惩处一批违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注意事项

 

提倡实名举报,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受理部门及时核实、办理。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来信来电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来源: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