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关于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我市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二套房与首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即我市缴存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已婚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属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预售商品房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载时间划分,现房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载时间划分,建房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载时间划分,大修住房按《房屋安全鉴定书》登载时间划分,2024年3月28日前的按调整前政策执行,2024年3月28日(含当天)以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1.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pdf

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