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中心2024年1月、2月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分别为86.83%,85.89%。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中“80%≤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的规定,2024年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继续为1.0,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下一季度公告再次宣布确认之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25日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