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46元,比上年增长6.8%


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46元,比上年增长6.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90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3元,增长8.0%。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106元,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500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22元, 增长10.2%。


来源:湖北省统计局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