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关于延长《关于提高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2024年)
佛卫〔2024〕4号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佛卫〔2019〕38 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17日。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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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