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浙统〔2024〕14号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统计人才队伍状况和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x
  2. 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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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