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省直及系统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现将《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