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怒江州能源工程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便签〔2024〕47号)有关精神,怒江州能源工程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2024年8月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年8月。

 

二、评审职称

 

(一)能源工程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二)能源工程中级职称(工程师)。

 

三、评审范围对象

 

在怒江州境内属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能源动力工程类(热能动力、水能动力等与能源动力有关的专业);电力工程类(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电力电气运行或维修等与电力工程有关的专业)等与能源工程相关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生产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间内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四、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怒江州能源工程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云能源规〔2020〕170号)执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可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初级、中级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从事现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具备初级、中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转评职称系列(专业)。原取得的初级、中级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初级、中级工程师的业绩参考。

 

五、申报程序

 

(一)州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及以下单位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经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

 

(四)非我州企事业单位申报评审人员:须由驻我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或所在州(市)人事和能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须贴本人近期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一式10份,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等影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影印件须经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确认。

 

(四)《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各县(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签章后报送。

 

(五)专业论文,一式三份。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一篇代表作,其他有关论文(著)篇数不限(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申报初级职称,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六)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一式三份。属多人合作成果的,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七)《送评材料一览表》《信息采集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八)电子照片。申报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九)评审材料按《送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要规范牢固装订成册,《一览表》可靠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七、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和考核评价

 

(一)各级审核推荐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和用人单位申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二)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或撤销已通过的职称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相关信息将报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三)考核评价。主要考核评价贯彻落实我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情况,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合格率,群众满意度,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作用发挥等。切实防止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八、有关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各级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申报人员,申报当年必须聘任在本系列专业技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岗位上,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履职满足评审条件,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组织申报职工学习(云能源规〔2020〕170号)、(云人社发〔2016〕150号),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上级部门报送,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为职称评审把好入口关。

 

(三)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云能源规〔2020〕170号)、(云人社发〔2016〕150号),为职称评审把好审核关。梳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及具体填报要求,在安排评审工作时一次性告知,提升申报工作质量。负责报送本县(市)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事项。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以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为单位派工作人员送至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发展科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李 吉 0886—3623449 13988621294 电子邮箱:ynnjnyj@163.com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3.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4.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5.送评材料一览表

6.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7.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

  1.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2.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doc
  3. 3.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doc
  4. 4.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5. 5.送评材料一览表.doc
  6. 7.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pdf
  7. 怒发改能源〔2024〕100号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怒江州能源水电工程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8. 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来源: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