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关于报送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鲁统字〔2024〕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高新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

 

三、我市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3月4日(星期一)下午5:00前。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派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市统计局人事处。报送地址:市南区闽江路7号623房间,联系电话:8591227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下载:

  1.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平台)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