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通告(珠海斗门虹桥门诊部开通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服务)


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珠海斗门虹桥门诊部经我中心审核验收,自通告之日起可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心肌疾病、心律失常、慢性肾脏病等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服务。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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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