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市医保函〔2024〕6号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申报病房床位价格标准的请示》(市三医报〔2024〕7号)收悉。根据《桂林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价格〔2018〕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你院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核定所报增加病房床位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表)。如果病房及床位数量、设施设备等涉及调价指标有变动的,需重新申报审批。

 

二、请做好病房床位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

 

三、上述病房床位价格及相关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附件下载:

  1. 附: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表.xls

来源: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