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关于尽快申领2023年度稳岗返还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函》(内人社办函〔2024〕56号)有关要求,我市现对存在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企业账号不符合标准等企业进行统一公示。请以下企业(单位)在2024年3月22日前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自主申请,对于届时未申请的企业和参保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470-8230136

附件:2023年呼伦贝尔市无法发放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