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转发《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的通知

吕医保发〔2024〕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医保中心及时将文件内容通知到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市医保中心同时负责通知商保公司),确保政策落地执行;

 

二、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将“双通道”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协议内容;

 

三、市医保中心及市局网信办做好信息系统维护更新,确保患者及时规范享受相关待遇;

 

四、市局DRG项目组要做好权重谈判工作的前期准备;

 

五、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政策空档期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做好手工报销工作,确保患者享受相关待遇。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pdf


相关文章:

  1. 山西省 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 [2024-01-17]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