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全面启动“免申即享”


为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市今年将继续以最高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裁员率标准由去年的4.5%放宽降至6%,让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同时,将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纳入返还范围,实现了企业主体全覆盖,大力推行“免申即享”“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的经办模式,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助力企业纾困稳岗。今年的稳岗返还,推行“免申即享"的模式,即采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比对核实企业享受政策条件,免除证明材料,精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劳资人员点击企业网报端稳岗返还模块,按要求维护相关数据,轻轻松松享受稳岗返还资金。


一、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严重失信参保单位、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二、返还标准。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照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和滞纳金。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网上申报”-“稳岗返还”模块,核实企业信息并进行反馈,确认无误或有异议的,均要在“请确认以上信息”栏选择相应选项后,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有异议的单位要及时联系经办机构进行处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比对核实企业享受政策条件,免除证明材料,精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温馨提示: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开户名称”“上年度实缴失业费总额”“返还金额”等信息,银行账户必须为单位用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账户。


四、资金使用。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