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 关于继续实施稳岗扩岗以工代训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转发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43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稳岗扩岗以工代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根据目前我市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情况,暂定对符合条件企业发放2021年1月份以工代训补贴,后续月份以工代训补贴视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到位情况发放。

 

二、以工代训补贴标准。吸纳劳动者(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仍为我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元。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