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关于全面实施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每人1500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力支持就业创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纾困作用,我市全面实施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享受对象和标准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政策执行期限

 

申请期限截至2023年1月31日。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登录聊城12333服务网(http://www.sdlc12333.com/)→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直接进行网上申领。具体的申请流程请登录聊城市12333服务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查看“一次性扩岗补助网上申报流程”(或下载本通知附件)。

 

四、其他说明

 

1. 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前在同一家企业有参保记录的,该企业不能就该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3.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4.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其自用职工和派遣至其他企业的职工总数申领,需提供招用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等。

 

具体政策详情可咨询市县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网上申报流程.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聊城12333服务网

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