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关于我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领工作的通告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充分发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效应,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前期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比对,已完成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以下简称留工补助)条件企业(单位)的免申发放工作,该类企业(单位)的补贴资金已由社保部门主动发放至社保系统登记的单位银行账户或税务缴费账户。为确保其他符合申领条件但不在免申发放范围内的单位应享尽享,现将相关申领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其实际用工人数发放补助(申请时需配合经办机构提供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申领时间


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在2022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领,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


三、申领方式


(一)线上申领


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链接: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qy/index.shtml)全程网上自助申领。


(二)线下申领


可到所属镇街(园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注意:由于线上申请时,系统限制只能上传30张图片,建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领方式。)


四、申领材料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需提供其实际用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实际用工人员花名册、记载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会计凭证中任意两项),并填写实际用工人数汇总表。企业(单位)没有对公账户或缴费社保费账户、划拨失败的可提供个人账户,并提交《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加盖公章)。企业(单位)线下申请的,需提供《东莞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相关材料见附件)。企业(单位)网上申领成功后,由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五、补贴标准


我市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即补助金额等于参保人数乘以500元(参保职工人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 位)。


常见问题解答和详细操作指引见附件。详情可咨询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0769)12345。


附件: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用解答手册

2. 留工补助待遇申领界面操作指引

3.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领材料清单

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际用工人数汇总表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际用工人员花名册

6.东莞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线下申请需提交)

7.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划拨到个人账户的需提交)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用解答手册.docx
  2. 附件2留工补助待遇申领界面操作指引.docx
  3. 附件3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领材料.docx
  4. 附件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际用工人数汇总表.docx
  5. 附件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际用工人员花名册.xlsx
  6. 附件6东莞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xlsx
  7. 附件7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账户信息修改说明.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来源:东莞市人社局·社保频道
发布: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