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关于做好原已选择主辅两个门诊就医点参保人有关业务过渡的通告


尊敬的参保人:


按照我市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61号)规定,参保人可选择本市定点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为了做好政策衔接,确保12月可按新规定选择医院辅助就医点,对于按原规定选择两个社卫机构门诊就医点的参保人,需要在12月按新规定变更医院辅助就医点的,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认已选择主辅两个门诊就医点:关注“东莞医保”公众号→医保服务-粤医保查询(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查询-查看更多→门诊选点情况查询,可查询本人主点及辅点选点情况。


二、到原辅助就医点申请终止:需要在12月按新规定选择医院辅点的参保人,于11月25日前,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到辅助就医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终止辅助就医点。辅助就医点终止后,参保人可在12月1日之后在本市定点医院办理新增辅助就医点,即时生效。


三、其他事项:参保人办理终止辅助就医点申请后,原辅助就医点在12月1日前仍然生效,可正常就医结算。12月1日后原辅助就医点失效,需按新办法重新办理辅助就医点新增。参保人无意愿变更门诊辅助就医点的,不需要办理,现门诊辅助就医点自动变更为长期有效。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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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