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广大城乡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居民朋友:

 

金秋十月硕果飘香,既是丰收季也是居民养老缴费高峰季、医疗保险预缴季,为了确保您的养老、医疗待遇与权益,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就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主导、居民自愿相结合,覆盖广、保基本的制度保障。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缴费15年并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可在200-3000元十三个档次任选一档缴费,并按照规定享受40-230元财政补贴。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发〔2020〕25号)文件规定。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参保人个体按照自然年度集中预缴制。2021年全省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统一设定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享有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逾期补缴,将执行全省统一三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政策。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发〔2020〕21号)规定,2021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在籍学生(儿童)参保缴费,将由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三、缴费渠道

 

㈠实体缴费渠道。税务部门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吉林银行、环城农商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14家银行合作,只要您走进以上任何一家银行营业网点,到窗口告知缴费人的身份证号码、缴纳保费的险种、缴费金额,缴当年还是补缴,银行工作人员就可以快捷为您完成缴费。您还可以到吉林市区昌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居民医保、到船营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在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桦甸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

 

㈡掌上电子缴费。目前,深受广大城乡居民缴费朋友喜欢的,也是最快捷、最高效的缴费方式就是、下载、扫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缴费小程序二维码,依照操作流程指引,足不出户分分钟就可以完成缴费,微信缴费到账快,快捷便利,欢迎首选。


附件下载:

  1. 吉林市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贴标准对照表.png

来源: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