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2021年)
浙人社发〔2021〕5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确定今年新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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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