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参保单位,中央驻豫各参保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正式待遇核算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34号)等规定,为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正式待遇)申领核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准备
各参保单位应在认真总结2018年底前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足额缴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是申领正式待遇的前提,截至目前2019年底前费用仍有欠缴的参保单位,应尽快筹集资金补足欠费,确保正式待遇核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且已参保缴费的人员,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0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41号)、《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指南〉的通知》(豫社保函〔2020〕19号)等规定,尽快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到参保人员工作经历与参保缴费情况准确对应。
(三)核实基本信息。参保单位应根据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逐一核实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9月及退休时档案工资等信息,为准确核算正式待遇做好基础工作。
二、申请与审核
自10月12日起,各参保单位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交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息录入。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正式待遇申领”模块录入退休人员相关信息,根据提示上传电子档案,生成打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 。
(二)现场审核。各参保单位向省社会保险中心提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时按照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退休人员,提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其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2.此前申领临时退休待遇时经省社会保险中心审核确认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临时退休待遇申领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2014年9月和退休前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其中2014年10月至本人退休当月职务(技术职称)升降的人员,还需提供最后一次职务(技术职称)升降工资变动审批表(以上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省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与提供材料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印章。
(三)网上提交。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待提交业务”事项进行提交;提交后可在线查询办理进度,已办理完成的,可在线打印办理结果表单。
三、注意事项
(一)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应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社保〔2020〕25号)要求,规范进行正式待遇申领。
(二)为确保现场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2019年退休“中人”超过1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应先进行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间进行现场审核。
四、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工作,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参保单位应进一步提高站位,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工作。
联系人:赵智阳 王瑞
联系电话:61612092 61612080
2020年9月29日
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