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关于延长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期限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我厅印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紧急通知》(晋人社办函〔2022〕163号),缓缴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决定我省继续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政策,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缓缴政策期间,各地要按照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扎实抓好工程领域源头治理和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并加强对人工费用按时拨付、专户按月足额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畅通欠薪维权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市级督办、专班专办等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已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工会组织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周转金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欠薪案件快查、快处、快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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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