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97号文件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鲁人社函〔2022〕97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组织申请。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申请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http://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按期申请。

 

二、做好资格审核。各学校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于10月9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要规范审核流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

 

三、做好资金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后,各学校务于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不得使用现金发放。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学校负责追回。各学校向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后,务必于3个工作日内将财务会计凭证和银行回单等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上传,经核查通过后向省厅报备。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6 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97号)

 

联 系 人:刘 艳 孙华筝

联系电话:2937939 234325



相关文章:

  1. 山东省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