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社保中心:关于疫情地区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单位:

 

今年8月底至9月初,我市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鹿泉市、循环化工园区、新乐市受疫情影响,采取了封控管理措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可以为封控管理地域内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今年1-8月份失业保险月均参保人数每人500元标准发放,政策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无需单位申请,直接发放至参保单位在失业保险系统中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中。

 

请以上8个县(市、区)地域内参加市本级及8个县(市、区)失业保险的上述范围内的单位,即刻登录人社一体化平台,在“单位信息变更”模块中检查收款银行信息,如不正确请及时改正,以保证留工培训补助顺利发放。由人才中介机构代办参保手续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人才中介机构应积极联系单位,做好银行信息维护工作。



相关业务链接:

  1. 石家庄人社业务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