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相关参保单位和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9〕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人员

 

资格认证人员包括我市本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以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需按规定在资格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

 

二、资格认证期限

 

(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认证期限为:每年生日当月至次年生日上月的时段内(以身份证记载出生时间为准),以任何方式完成一次资格认证视同通过年度认证。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

 

(二)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抚恤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周期为6个月。

 

(三)首次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市本级机关事业参保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领取待遇人员于2020年11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资格认证,从2020年12月1日起,到期未认证或者疑似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待遇,待成功完成认证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

 

三、资格认证方式

 

(一)已完成“人脸建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老来网”手机APP、“广西人社12333”手机APP、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社会保险生物识别综合认证平台(http://scrz.gx12333.net/yd)、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仅限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广西区内各社保经办机构设置的“人脸识别”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二)未完成“人脸建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老来网”手机APP等线上平台进行自助“建模”。个别自助“建模”不成功的,可到我中心各经办服务点认证服务窗口“建模”。完成“人脸建模”后,即可通过上述认证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为更好服务参保人员,我中心已从待遇领取人员现持有的社会保障卡提取照片完成了批量“人脸建模”工作。首次认证人员可通过上述手机、网络渠道直接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如果认证过程中提示未建模或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再进行“人脸建模”操作。

 

(三)对居住在国内因高龄、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可通过原参保单位或现管理单位上门核实确认是否具备领取待遇资格;对居住在国(境)外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应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等证件,到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并邮寄我中心(该表可从http://rsj.wuzhou.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打印)。

 

四、其他事项

 

(一)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出现死亡、失踪、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等丧失领取待遇条件情形的,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我中心申报办理减员(待遇停发)手续,并积极协助追回多领、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高龄、病残等行动不便特殊人员的上门认证、核实工作,并及时填写《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确认花名册》(详见附件1)反馈我中心。

 

(三)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宣传告知工作。对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中心待遇发放科。联系电话:6029855(何珊),6029107(卢纳)。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2日

 

文件下载:

 

1.梧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花名册.doc

2.梧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操作步骤.doc


附件下载:

  1. 梧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花名册.doc
  2. 梧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操作步骤.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人社12333·数智人社APP下载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