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治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的需要,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5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工伤保险服务实行“购买服务、协议管理”方式。现通知依法注册成立的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均可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自愿向长治工伤保险经办提出申请。

 

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下载填写有关表格。

 

申报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5日

联系人:王晓雅

联系电话:2050899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社局(204室)

邮箱:czgs2040057@163.com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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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