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系数的通知

枣人社发〔2018〕3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中央省驻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系数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系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按枣人社发〔2018〕33号文件有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各职务(含岗位、技术等级,下同)层级人员的调整系数按下表执行。

 

 

退休人员职务依据2017年12月31日本人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职务确定。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