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社保公共业务管理中心开展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及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对市本级740家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开展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2020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2019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核定,月工资300%为17064元;下限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核定,月工资60%为3154.2元。

 

2020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基数上限按5688元的300%核定,月工资300%为17064元;缴费基数下限按5688元的80%核定,月工资的80%为4550.4元。

 

2020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5688元的60%核定,月工资60%为3412.8元;失业保险缴费月最低工资1660元。

 

在稽核过程中,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对参保单位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工资总额和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定,确保社会保险费足额征收。对于部分中小企业,采取按社平工资最低标准核定缴费基数以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