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关于抓紧申报援企稳岗返还的友情提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停止执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12个月的,停止执行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我市将从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和执行一般企业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企业抓紧申报,可通过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我要办事--单位业务--援企稳岗返还申请”模块提交申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