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实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近日,洛阳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洛阳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对2020年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2020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目前,洛阳市人社局已上线运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网上申报模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线上申报,经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洛阳市人社局)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