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转发《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0〕4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就业政策梳理和统筹

 

支持湖北省尽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湖北人民特别是武汉人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付出牺牲贡献、坚持努力的最好肯定回馈。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中央及我省出台的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文件,特别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15号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衔接、落实落细、用好用足。

 

二、明确标准条件,推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对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政策支持的标准和条件、申请程序和渠道,使各项政策措施易于理解、便于操作。将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纳入我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统一提供湖北籍河南高校毕业生的数据信息,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通知、收集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并于6月17日前录入申报系统。毕业生个人不再线上申领,直接进入公示流程。

 

2020届其他六类困难类别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系统审核校验时间为6月1日至5日,学校人工审核截止时间6月12日。各地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时间截止到6月17日,公示时间调整为6月18日-24日。对于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把关。所有通过审核的学生学籍证明(单列湖北生源毕业生名单)、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表)可由所在学校统一盖章,与人工审核申请表一并提交到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三、抓好组织实施,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精心组织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自觉讲政治,主动担责任,千方百计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要狠抓落实、夯实就业基础,全面落实全产业链帮扶措施,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要善于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强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外出务工人员树立新观念,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改革创新、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持续挖掘就业潜力。要扛牢责任、强化就业保障,转变工作方式,优化服务手段,提高能力本领,以更加有力举措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工作。

 

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


附件下载:

  1. 豫人社办[2020]41号.pdf


相关文章: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 [2020-04-26]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