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的通告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事项已于今年4 月1日起实行全省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业务流程

 

(一)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人可以就近向我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见附件一)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填写《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办理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二)线上办理流程:工伤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ggfw.hainan.gov.cn),点击“业务办理”→“工伤待遇变更申请”,选择需变更的待遇项目,填写申请变更理由,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工伤人员登录网上业务大厅点击“社保信息查询”→“审批结果查看”,查询审批结果。

 

注意:线上办理流程目前只对工伤人员开放,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暂不能使用线上办理业务。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需暂停或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二);

2.失享受待遇条件或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证明材料(申请暂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含供养亲属)提供)

3.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申请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含供养亲属)提供)

 

附件:

1.全省通办网点信息表

2.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5日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4-16